刑事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
在我国,刑事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涉及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其司法机构内部关系的调整,这种调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世界范围看,各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导致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方向的不同;而司法体制背后的基本理念,则左右着司法改革的具体内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应当将构建中立、独立的法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关系的重塑,关键在于建立以司法裁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构造;在司法机构的内部关系上,应当处理好司法机构的整体独立与司法人员的个人独立之间的关系,彰显刑事司法功能的特质,实现司法的本我定位.
刑事司法职权、刑事司法体制、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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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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