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立法构想
我国有近三分之一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经开始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但尚处于自发状态,且缺乏相关立法.建议通过立法规范政府绩效评估,遵循地方立法先行、以地方立法推动中央立法的路径.立法应当主要规定政府绩效评估的基本原则、绩效评估主体、绩效评估的程序、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结果的运用等问题.
政府、绩效评估、立法
23
DF31(行政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8-93
政府、绩效评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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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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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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