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地方专属立法权

引用
确定地方的专属立法权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而且能够发挥保护或限制地方立法权、发扬地方立法积极性的重要作用.具体确立上,应采取事务"影响范围"和"重要程度"相结合的标准,并以"地方性事务"为起点,界定"地方性事务"的可能范围.

立法权、专属、地方性事务、影响范围、重要程度

22

DF20(国家法、宪法)

上海市教委优秀青年教师基金项目:"地方立法权法治化研究";上海市哲社规划青年项目:"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研究"2007EFX004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17-12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22

2008,22(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