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后实证主义法学时代的刑事违法观
我国传统的刑事违法观具有鲜明的形式化色彩,违法性范畴在这一观念之下没有实质的功能可言.近年来我国刑事违法观出现了实质化的倾向,在后实证主义法学视野下,这一倾向明显具有法学思想史意义上的合理性.后实证主义法学时代的刑事违法观是辩证的刑事违法观,违法性应当成为独立于犯罪构成要件形式化判断之外的实质性犯罪判断阶段.
后实证主义法学时代、辩证的刑事违法观、功能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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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吉林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犯罪成立要件的证成"2006BS06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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