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亚法的视角观察中国的用益物权——中日韩三国制度异同的若干比较
"同质异构",是中日韩三国用益物权制度的形象概括."同质",指三者都以土地为核心,同样采用物权作为规制所有人和用益人利益关系的手段."异构",指不同的立法政策和理论积淀形成的不同的制度结构和原理.基于这一认识,本文提出三个理论观点.第一,中国用益物权的占有制度基于特殊的法理形成;第二,农民和市民在中国用益物权制度中的权利截然不同;第三,农民的用益物权是极为特殊的制度安排,走向消亡是它无法回避的命运.
同质异构、前苏联法、农民用益物权、市民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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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1(民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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