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模式中"合作社"的文化动员
合作社是在建立在群体自觉的基础上农民权利的实现方式,也是农民实行自治、利益表达的组织性资源.合作社是一种超血缘、传统、亲缘的"地缘"组织,在中国当下半熟人社会的条件下,只有可能从乡村的文化动员中让农民合作起来,从传统的政治动员式参与过渡到主体认同的自愿式参与.强调法治模式中的制度约束与创造,用现代权利理念来保障农民利益的需求,以文化动员唤醒农民的主体认同,建立起农民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活的自觉.
合作社、文化动员、法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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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2(法的理论(法学))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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