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框架下的环境标志问题与我国环境标志制度的完善
环境标志问题是WTO环境与贸易委员会的讨论议题之一,因此,环境标志的使用不能视为GATT1994第20(b)(g)条下的例外,应遵守WTO非歧视原则且不能构成变相的贸易限制手段.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环境标志问题的实质就是通过环境标志间接将PPM问题合法化,尽管大多数成员的环境标志制度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但环境标志对于贸易自由化的消极影响还是十分明显的.作为WTO的成员方,我国应大力加强环境标志制度建设,推动环境标志认证的新发展,同时,在多边贸易体制中极力维护国家的贸易安全,积极防止和应对环境标志成为新的贸易壁垒.
环境标志、多边贸易体制、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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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国际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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