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的人权保护
国际人权条约将社会保障确认为人权的重要内容,使社会保障权表现为国家义务的形式,国家应努力创造条件使其向现实权利转化.从我国条约适用来看,已经生效的国际人权条约必须首先转化为国内法才能得到执行,表明了立法对于人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地位,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滞后,难以满足现实需要.所以,应按照条约要求和国内实际情况,围绕社会保障权构建一个完备的权利保障法律体系,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加强社会保障的人权保护,促进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社会保障权、人权、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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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91.3(行政法)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保障法制建构与路径选择2006048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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