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制与自治之间的我国公司法
公司的管制与自治是公司法的基础理论问题,管制意味着股东意思自治的空间较小,而自治则意味着股东享有较大的意思自治空间.进一步看,管制分为事前与事后两种模式,结合公司法的立法目的,需要放宽和减少事前管制,但同时又必须强化事后管制.
管制、自治、公司法修改
21
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1-77
管制、自治、公司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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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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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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