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纯粹经济上损失的规范模式——我国侵权行为法对纯粹经济上损失的规范样式
对社会财富的等级观念使纯粹经济上损失被独立为一个问题,但具有独特规范价值的纯粹经济上损失应当限于直接引致的纯粹经济上损失.对纯粹经济上损失的保护,牵涉到侵权法与合同法的规范机能,尤其受制于特定的侵权行为规范模式.借鉴两大法系的经验,我国民法对纯粹经济上损失的保护,应采取严格限制的立法与司法策略.
纯粹经济上损失、规范模式、侵权行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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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23.3(国际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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