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经济法概念的分析与思辨
经济法概念是经济法基础理论的核心和关键.两种经济法概念--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与作为制定法的经济法--存在着微妙而重要的区别.前者是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性质上应定位于"经济行政法";后者具有法律规范构成上的异质性,不但在分类标准上不同于前者,而且在内容上与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形成较大出入.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建构在思维方式上体现和反映了大陆法系的特点,作为制定法的经济法则反映了英美法系的思维方式.
经济法概念、经济法部门、经济立法
20
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