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的范围 --以"性贿赂"为视角
从理论上讲,贿赂的范围应采物质利益说.考虑到刑法的谦抑性,"性贿赂"不应列入贿赂的范围,加强刑事法律的上游立法才是遏制"性贿赂"的根本所在.然而,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规定地非常明确,贿赂只能是"财物",无论如何扩大解释,也不能将其他物质利益包括其内.所以,目前而言,我国刑法中的贿赂是指行贿人自愿交付或被迫提供给受贿人的,从而换取受贿人以其职务行为为其谋取利益的财物.
贿赂、范围、性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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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36(刑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度博士点基金研究项目03JB820007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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