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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补强规则比较研究

引用
对自白进行补强是限制自白证明力和遏制非法取证的必要手段.本文对美国和日本自白补强规则中的补强证据证明对象、证据能力和证明程度以及共犯自白等方面进行了比较,认为补强证据应当具有证据能力,它不仅可以补强自白,还应当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并且应达到相当的证明程度.我国的自白补强规则极不完善,需要进一步改进.

自白补强规则、比较法考察、补强证据、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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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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