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独立性与买卖双方的非独立性
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但是买卖双方既受信用证的支配,又受买卖合同的支配,所以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能完全取决于信用证.当存在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不一致的情况时,如果履行信用证的义务不会与履行主合同义务相冲突,那么卖方应该既履行主合同义务,还要履行信用证之规定;如果相冲突,可以认为信用证对卖方之义务是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提出的一种新要约,卖方按照信用证行事属于一种对新要约的承诺.
信用证、独立性、非独立性
20
DF96(国际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