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死缓适用条件设置的四维思考

引用
1997年刑法第48条规定的"罪行极其严重"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是立法者为死缓适用设置的两个必要条件.从立法渊源来看,死缓条件的设置总体上体现了从严格到相对灵活、从具体到相对抽象的演变,从而为司法机关更好地贯彻死刑政策(特别是坚持少杀)留下较大的裁量空间.从政策依据来看,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死刑政策和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政策为死缓制度的存在提供了基础.在规范含义上,应从社会危害性(包括客观危害和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两个方面来理解"罪行极其严重".从相关实证资料看,死缓适用条件的掌握不太统一,亟待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死刑适用的统一.

死缓适用、罪行极其严重、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19

DF612(刑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1-9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19

2005,19(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