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经济法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将带来财政职能的调整和转换,表现在政府财政退出"越位",弥补"缺位",财政应理性地退出私人商品生产领域,而转向为公众提供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务.公共财政实质上是对政府财政职能的定位,直接引起我国政府经济行为的变革,必将推进财政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建设.作为规范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当然是建构公共财政的框架的指导理论,同时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也必将促进我国现行财政法体系的完善.
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框架、财政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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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经济法、财政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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