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告诉才处理的法律定位
告诉才处理法律定位的传统观点是不全面的、值得商榷的,应当针对两种不同情况加以区分:告诉权人积极告诉的情况下,它是诉讼条件;在告诉权人不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情况,刑法实际上放弃了对行为人行为的积极干预,刑事程序无法对之进行评价,行为人行为是刑法容忍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而,它是一种犯罪构成阻却事由.
告诉才处理、犯罪成立、法律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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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27-133
告诉才处理、犯罪成立、法律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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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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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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