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的定位及内在冲突的衡平
现代金融法已经突破了传统民商法的领域,虽然从局部而言金融法体系中某些法律群体属于商法范畴,但如果把金融法体系作为一个系统,金融法应属于经济法范畴.在金融法系统中存在三个基本的矛盾平衡点:一是自由与安全的矛盾平衡;二是效率和正义的矛盾平衡;三是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平衡.
金融法、经济法、矛盾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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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8(经济法、财政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4-59
金融法、经济法、矛盾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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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8(经济法、财政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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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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