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原始社会与法律行为

引用
@@作为法律行为(应称设权行为,下同)抽象概念而19世纪初德国法学家所创造的Rechtsgescha”ft(法、权利行为)概念,是归纳遗嘱等单方、交换等双方、选举等共同的各种具体设权性意思表示行为之实体而形成的抽象性法律概念。那么,遗嘱、交换、选举等这种形成法律行为抽象概念的实体,在没有国家的原始社会是否也存在?如果存在,就能证明Rechtsgescha”ft这种概念名称本身的非科学性及其更名的必要性……

原始社会、法律行为、抽象概念、遗嘱、选举、设权行为、交换、非科学性、法律概念、表示行为、种概念、设权性、法学家、抽象性、证明、权利、名称、国家、更名、德国

D9(法律)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6-38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2003,(4)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