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 主诉检察官制度(以下简称主诉制),是在检察委员会和检察长的领导下,以一名检察官为主,辅之以数名助理检察员、书记员组成办案组,依法相对独立地承担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内部办案制度.主诉制是一项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制度.推行主诉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关于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要求和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制度、刑事案件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但是,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各地在改革中基本上是"摸着石头过河",在推行该制度的过程中产生了不少问题.如何正确认识主诉制,进一步完善主诉制的运行机制,把主诉制改革推向深入,已成为关注检察改革的人们注意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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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7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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