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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中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引用
@@ 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能够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

清算中、权利能力、民事权利、法人、行为能力、民事义务、民法通则、资格

DF4;D92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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