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我国软件的版权保护与TRIPS协议接轨中的几个问题

引用
@@ 2001年11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作为WTO的一项重要条约,TRIPS协议也随之将在我国全面实施.如今,随着计算机软件技术的迅速发展,计算机软件侵权在我国也日益猖獗.然而我国现有的<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力度不够,与TRIPS协议要求也有很大差距.这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TRIPS协议中的某些权利和原则在我国立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例如计算机软件的出租权和侵犯软件著作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二是某些权利的保护方式与TRIPS不一致,例如计算机软件的类属;三是在对他国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上存在超国民待遇.本文针对这几个方面的问题,对我国相关法律的修改提出几点建议.

算机软件、版权保护、计算机、协议、世界贸易组织、软件著作权、超国民待遇、著作权法、损害赔偿、软件侵权、软件技术、权利、归责原则、法律、保护条例、保护方式、出租权、保护力、条约、侵犯

TP3;D92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3-11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2002,(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