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同环境侵权
@@ 随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一般环境侵权民事纠纷的发生已经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复数环境污染行为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共同环境侵权民事纠纷并没有减少,相反却有增加的趋势.共同环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环境侵权,它在很多方面不同于一般环境侵权,即使数个环境污染致害行为各自并不构成一般环境侵权,但并不表示可以对他人民事权益所受到的损害不承担责任,因为数个行为之间如果存在某种关联共同性,并且造成了同一的损害结果,则构成共同环境侵权,对损害结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数家工厂因排放不同污染物产生化学烟雾造成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虽然各个行为不构成一般的环境侵权,却构成共同环境侵权.目前,理论界对共同环境侵权问题的研究比较少,因此笔者拟就共同环境侵权的本质、构成及其民事责任等方面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共同环境侵权、构成、行为共同、损害结果、民事纠纷、环境污染、合法权益、民事责任、侵权问题、民事权益、连带责任、环境保护、化学烟雾、法律法规、共同性、物产、侵害、排放、理论、关联
D92;D99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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