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自治与市场经济
@@ 一
社会本位观认为法律的目的不仅在于保障个人的自由与权利,而且更重要在于保障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和谐,保障个人利益的总和即社会总体利益①.这样,意思自治由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至高无上的神圣宝座悄然滑落成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西方国家立法的一般原则.三大民法原则也变为:所有权的限制;契约自由的限制;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但我们应认识到,这种社会本位并没有抛弃个人本位,而是在摄取了个人本位的精髓的基础上增加一些社会性的内容.而我国现今仅处在一个市场经济的初建和培育阶段,由初建阶段到繁荣时期的市场经济所走的路是相当长的.如何以待意思自治,作者认为:
意思自治、垄断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个人利益、个人本位、契约自由的限制、无过错责任、总体利益、严格责任、人的自由、民法原则、国家立法、法律的目、初建阶段、所有权、本位观、摄取、权利、精髓、基础
D92;K71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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