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选举法的思考
@@ 本文所称选举是广义上的,既包括人大代表的选举,也包括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文中不仅涉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也涉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有关选举的法律规范.我国自1995年修改并施行选举法和组织法以来,民主政治有了进一步发展.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问题,其中有些或多或少地与选举法的不完善有关.笔者认为,要使选举真正成为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形式,选举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进一步的完善.
选举法、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组织法、有效形式、人大代表、民主政治、国家机关、公民政治、法律规范、领导人、实践
D62;D92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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