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风港”规则与网络服务商合理注意义务的确立——以卓易公司案为中心的探讨
网络服务商合理注意义务的确立,事关其主观过错的认定,进而判断其是否需要承担间接侵权责任.虽然注意义务是一种主观心理状态,但侵权法要求在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时,必须采用客观标准.卓易公司案是法官确立合理注意义务的典型案例,本文以此案为中心,探讨案件涉及的合理注意义务确立的三个要素——网络服务商设置搜索的方式、是否直接获利、设置来源网站的既定判决.卓易公司案二审的改判,得益于法官对合理注意义务确立因素客观性的坚守.
“避风港”规则、合理注意义务、卓易公司案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CXW009
2017-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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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