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36/j.cnki.1008-3758.2015.02.014
迈向回应型法:转型社会与中国观点
如何建立能包容更多社会需求和因素的法律范式,是法律体系乃至转型社会不断追问的话题.作为能动司法的学术回应,回应型法是开放、参与、更具张力、更能反映社会变革所需的法律范式,是法之“应然”与“实然”结合的产物,并促使新型的普遍服从的文明秩序的建立,契合了中国法律范式的发展要求.只是,中国仍处于从压制型法向自治型法过渡的阶段.尽管存在人为导入回应型法因素和直接从压制型法过渡到回应型法的契机,但这却不利于整体法律建构.因此,中国欲迈向回应型法,需要切实的法治秩序建构.
转型社会、压制型法、自治型法、回应型法、法治
17
DF02(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14AFX004;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成果资助项目
2015-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93-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