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758.2004.03.014
论自救行为
分析了自救行为的法律本质,概括了自救行为的构成要件.自救行为是一种从行为人既有的权利中派生出来的维权行为,属于权利的私力救济,是对公力救济的必要补充,能够实现刑法的公正与效益的统一.目前,韩国等一些国家已在立法上认可了自救行为的适法性.在有不法侵害存在而又无法得到司法机关及时救助的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以采取具有社会相当性的方法,实施自救行为.在前提条件、限度条件、保护的权利和法律属性等方面,自救行为与正当防卫具有严格界限.
自救行为、正当化事由、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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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2004-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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