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758.2002.04.015
对表见代理性质与构成要件的思考
针对目前关于表见代理定性的两种学术观点,指出表见代理是介于<民法通则>中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之间的一种新型代理制度,详细分析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从而为认定表见代理的性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提供了理论根据.
表见代理、有权代理、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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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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