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065/j.cnki.issn1002-1620.2015.05.008
《档案法》与《刑法》衔接视域下档案犯罪刑事责任重构
《刑法》对档案安全保护的相关规定在立法的修改中不断趋于完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档案违法犯罪呈现出多样化特点,使得原有的《刑法》对档案犯罪的规制,从罪名设置和构成要件等方面逐渐暴露出诸多缺陷与不足.建议从《档案法》与《刑法》的衔接视域,根据刑法对档案犯罪行为规制的立法价值与目的,将档案犯罪的保护法益调整,不仅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而且还包括公私档案的所有权;对档案犯罪定罪进行合理调整,适度扩大档案犯罪圈,将刑法尚未明确的犯罪行为予以刑法规制,重新架构档案犯罪的刑事责任体系,以有效地发挥刑法的保护与保障功能.
档案犯罪、法律归属、法益保护、刑事责任
2015-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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