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065/j.cnki.issn1002-1620.2015.03.006
档案鉴定工作几个问题的重新思考
本文针对“档案鉴定”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就其中的档案价值鉴定、开放鉴定、数字化鉴定等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理性思考.针对档案保管期限,建议将一直以来实行的“三分法”改为永久和定期10年“两分法”;针对档案存毁鉴定,主张对经鉴定拟剔除的档案原则上不销毁,可考虑其直接进入文物市场流通;针对档案的开放鉴定,建议应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接轨,取消30年禁锢期限,可将档案分为主动公开的、依申请公开的、不予公开的三类;针对档案数字化鉴定,提出档案数字化的根本目的是方便利用,应将扫描对象区分为扫描件和不扫描件,以剔除冗余信息,节约成本并提高工作效率.一己之见,期作引玉之“砖”.
档案、鉴定工作、思考
2015-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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