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公文行政效力的失效与对策
电子办公是否可以持续发展到取代传统办公,关键在于其生成的电子公文是否与纸质红头文件具有同等的行政效力.我国电子公文只在有限范围内具有行政效力,而实质上只是纸质公文的电子数据.本文通过电子公文生效要件与缺失原因分析,从制定<电子公文处理规范>以完善电子公文所需的配套行政规范、规范电子公文处理系统的软件需求两大方面提出保障电子公文行政效力的建议.
电子公文、行政效力、生效要件、软件需求
G27;D92
文章为2007-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我国电子公文文档一体化协同与管理策略研究》项目批号:70773088
2011-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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