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620.1999.01.019
浅论档案分类类名用"综合类"
@@ 在近几年的实际工作中,我调查百余个县级机关单位的档案管理状况,帮助整理数千卷案卷,发现国家、省一些机关单位在档案分类规定中,未按"国家档案局1989年12月4日颁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务院1980年12月9日发布施行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中国档案分类法编委会1987年4月11日编的<中国档案分类法>类目细分规则"执行.把档案分类中的机构名称是办公室或是几个机构职能(或问题)合并设置的类名都用同一个"综合类"替代,造成档案分类类名混乱,为正确执行国家档案分类类名规定,维护国家档案分类类名的真实性,我认为:档案分类类名用"综合类"替代,不符合实际,现谈几点浅见与建议.
档案分类法、机关单位、国家、科学技术档案、机关档案工作、综合、中国、执行、细分规则、建设规范、机构职能、机构名称、管理状况、工作条例、分类规定、真实性、国务院、档案局、编委会、办公室
G27;TU9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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