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1620.1998.02.003

从《大清律例》看清代文书工作制度

引用
@@ 《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它的制定从1644年顺治元年入关开始,到乾隆五年(1740年)颁布为止,前后经历了近100年的时间.《大清律例》共有律文436条,例1766条.律例合用是我国封建法典的一大特点.律,即律文,我国历代法典均称律,是统治阶级定罪科刑的尺度;例,即条例,是我国唐代以后,作为判案依据的判例、事例、成案,凡律文不能尽者,可援例断案.清沿明制,律例并用,体式上也是名例律后,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律.清代为了保证文书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大清律例》中专门制定了有关条文,使文书工作制度化、法律化.疏理《大清律例》中有关文书工作的条文,对于我们从法律规范的角度更好地了解清代的文书工作不无裨益.

大清律例、清代、文书工作制度、Qing Dynasty、封建法典、统治阶级、法律规范、定罪科刑、制度化、名例律、法律化、条例、特点、顺治、事例、时间、判例、判案、经历、断案

D92;D90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1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档案学研究

1002-1620

11-1226/G2

1998,(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