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627.2006.02.023
清末总理衙门文书档案保密制度述论
@@ 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不久,清政府于1861年1月20日批准设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署、译署、总理衙门.其机构和公文档案保密制度大体上仿照军机处而又有所不同.直到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总理衙门被撤消,职权分散于外务部和其他机构,几乎所有关于涉外的"洋务"皆归其掌管.
总理衙门、文书档案、鸦片战争、辛丑条约、机构、保密制度、外务部、清政府、军机处、洋务、事务、涉外、签订、公文、撤消
C27(学术会议、专业会议)
2008-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