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959/j.issn.2096-0271.2016046
欧盟数据可携权评析
可携权规定数据主体有权就其被收集处理的个人数据获得对应的副本,并可以在技术可行时直接要求控制者将这些个人数据传输给另一控制者.这一权利的创设及适用对于大数据的利用以及个人隐私、商业竞争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对于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也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
大数据、可携权、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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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3(各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No.13&ZD178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