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牌与类型策略:巴兹·鲁赫曼的“红幕布三部曲”
巴兹·鲁赫曼将早期的三部电影《舞国英雄》《罗密欧与朱丽叶》《红磨坊》称为“红幕布三部曲”,并认为它们是一种典型的“参与式电影”.本文针对“红幕布三部曲”进行分析,不仅讨论其程式化的风格与特征,而且探究鲁赫曼作为一位“电影作者”的功能与角色.此外,本文特别将“红幕布”作为一种艺术“品牌”进行考察,思考其类型策略、系列电影、跨国营销、本土认同等方面的商业诉求.鲁赫曼的“红幕布三部曲”已然超越了传统的“作者电影”或“类型电影”,显现出后现代电影制作和传播中杂糅了艺术与商业的“后作者”或“新类型”电影的特征.
巴兹·鲁赫曼、“红幕布三部曲”、参与式电影、艺术品牌、类型电影
2018-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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