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证券化的实践模式与法律框架——以联合摄制为中心
中国电影产业实践中,联合摄制的法律框架正在发挥电影证券化的功能.以电影版权为中心,联合摄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完成证券化的效果:股权化与片酬入股条款,债券融资与保底发行条款,版权分割与优先投资条款.但是,现行法律将联合摄制定性为"联营"关系,从而产生了合同无效、权利混乱、版权主体模糊等风险,值得警惕.
电影证券化、版权、联合摄制
2015-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0-84
电影证券化、版权、联合摄制
2015-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0-8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