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司法适用——以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约束为视角
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还处于思想原则的范畴,但它仍具有司法适用的可能性.除了将其作为一般法理,还可以从宪法中寻找到信赖保护原则的效力依据.将信赖保护原则适用于司法过程中,对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予以审查,实现行政行为由仅靠行政主体的自律到行政主体自律与司法权他律相结合的转变,以期更加有效地促进对行政权的约束和对公民权益的维护.
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权、司法审查、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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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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