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436.2004.02.003
概率的频率定义与观察者--评波普尔对概率的诠释
本文证明:概率不是"事件"的一种属性,而是事件与观察者之间的一种关系.根据这一论点,修改了概率的频率定义,把"观察者"引进了频率定义,从而消除了概率的"主观诠释"与"客观诠释"之间的分歧:把"条件概率"的定义作为定理从频率定义导出;还否定了"一切全称陈述成立的概率为零"这一波普尔的著名论断.
卡尔·波普尔、全称陈述、概率的频率定义、观察者、条件概率
17
O21/B3561.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