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负债及其法律规制
虽然我国法律对于地方政府负债持禁止态度,但当前很多地方政府的高额负债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加大了政府面临的经济风险,甚至政治风险;我国地方政府高额负债既有面对现实体制的无奈,也有现行政绩观下的冲动.从经济和法律角度讲,地方政府负债具有适法的逻辑前提,但负债与发行债券并非同一范畴.面对地方政府高额负债的现实,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去面对,而不能一味回避,要在解决适法性基础上,化堵为疏,最终将地方政府负债纳入法治轨道,使其真正成为法律制约下的一种规范行为.
地方财政、预算法、政府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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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7;I20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山东省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05 BFJ03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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