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城市中间商人经济活动考察——以《夷坚志》为中心
居中撮合双方交易、抽取一定佣金的所谓中间商人,古代称驵侩、牙侩,近代以来称掮客、经纪人.这一特殊商人群体,早在春秋战国之际就已登上中国经济舞台,历经秦汉至唐五代的发育发展,到两宋时,业务范围大为拓宽,已不局限于居中撮合双方交易.从南宋著名学者洪迈志怪小说集《夷坚志》的记载来看,其主要有从事中介性商务活动、承接行商物品进而联络其他商人促成彼此间的交易、撮合婢妾与乳媪买卖、固定撮合某种物品交易、替商人放贷收物、替金朝代理榷场贸易、经商及放贷等业务.同时,受商品经济繁荣刺激和利己主义裹挟,宋代中间商人在从业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违背行业规矩、不守信用、诱骗商客、行凶杀人、高价转售恶少无赖之徒非法拐骗的民妇等不端行为.
宋代城市、《夷坚志》、中间商人、经济活动、不端行为
本文为渭南师范学院人文社科项目“宋代城市经济研究——以《夷坚志》为中心考察”17 SKZD01
2020-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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