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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北宋的审计制度及其廉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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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是中国历史上的审计制度不断发展并逐步走向完善的一个重要阶段.按照审计机构设置及其管理制度的差异,北宋审计制度的变化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北宋前期,即自宋初至元丰改制,其间围绕强化皇权进行了许多检查、控制、监督经济,特别是财赋税粮的审计体制改革,国家审计事务主要由三司使下的都磨勘司与三部勾院等主管,实行财审合一的制度.第二个阶段是北宋后期,即自元丰改制到北宋末年,其间主要是恢复了唐代的外部审计体制,国家审计事务基本上由独立于财计系统之外的比部掌管,实行财审分离的制度;同时,在国库系统中设置审计司等机构,实行内审制度.北宋的审计制度主要表现为注重审计机构职能结构的制约设计、财务收支的监察实效与审计执法的奖惩作用及其影响等.北宋的审计制度既在理论建设方面有自身的发展与创新,又在实践方面发挥了其良好的廉政监督作用,同时也存在不可克服的历史局限性.

北宋、审计、制度化、廉政、监督职能

2020-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前插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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