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5136.2017.04.002

“新医改”下的村医财政补贴政策研究

引用
2009年实施新医改后,村医们失去了主要的收入来源——药品加价收入,这使财政补贴对村医收入变得更加重要.但本该属于村医的财政补贴却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导致村医们普遍对现状不满,甚至出现村医罢工、转行和村卫生室数量锐减等现象.村医的财政补贴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根本原因是,村医处于我国医疗服务供方等级制度的最底层;重要原因是,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此外,对医疗费用的支付采取硬约束的总额制,进一步压缩了村医补贴.提高对村医财政补贴的效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政府购买基层医疗服务的支付方式由总额制改为按人头付费;通过信息化建设优化对村医的绩效考核和补贴支付;改革基本药品零差率制度,减轻政府的财政支出负担.

村医、新医改、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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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0(财政、国家财政)

2018-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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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1671-5136

43-137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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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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