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侵权举证制度的历史演进及价值转向--兼论现行医疗侵权举证责任的性质及适用
我国医疗侵权损害的证明责任制度的演变及价值转向体现了既对患者倾斜保护,又对医患双方利益平衡的追求。但由于对证明责任的性质定位尚不明确,对证明标准的标准和尺度也还模糊,现实中的理解和运用常与价值追求相悖。针对这些问题,解决办法是明确患者证明责任的性质为客观证明责任,明确患者的证明责任为相当程度的盖然性、医方的证明责任为高度盖然性,并规定具体标准。
医疗侵权、举证制度、历史演进、价值转向
D923(中国法律)
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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