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的民事环境权——以我国物权法中不可量物侵害制度为切入点
相对于我国目前以行政环境管理权为主导的环境保护机制,民事环境权则从人权或私权的角度给我们保护环境以新的启示.国际国内对其不断进行探索研究,民事环境权在私法化、司法化上不断取得进步,在我国也逐步通过立法予以确认,尤其是我国物权法中不可量物侵害制度的规定更是对我国民事环境权的肯定,实现了环境权的私法化和司法化.
民事环境权、司法化、不可量物侵害、环境利益
16
DF38(行政法)
2010-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