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328.2012.05.001
国标规定平面交叉口规划范围的意义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第3.4.2条强制性条文规定:“新建、改建交通工程规划中的平面交叉口规划,必须对交叉口规划范围内规划道路及相交道路的进口道、出口道各组成部分作整体规划.”为了说明该条文对于充分、高效利用交叉口进口道“时空资源”、提高交叉口整体通行效益的意义,从交叉口进口道“时(绿信比)空(车道数量与宽度)资源”转化的基本理念及量化解析两方面入手,详细分析了该条文的基本原理,并利用实例进行定量计算.结果显示,若新建或改建的主要道路进口道不具备增加车道的条件,而相交次要道路进口道具备该条件,则通过增加次要道路进口道车道数,转换各进口道间的“时空资源”,不但能提高其本身的通行能力,还能同时提高主要道路的通行能力.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通行能力、饱和流量、绿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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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12.35(道路工程)
2012-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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