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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599X.2013.06.014

台湾的出租车经营及管理经验

引用
台湾地区的出租车(当地称“计程车”)统一漆为黄色,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小黄”,而大陆称之为“的哥、的姐”的出租车司机则被称为“运将”. 台湾出租车大部分采用“靠行制度”,出租车司机需考取职业小型车的驾驶执照后,再考取出租车执业登记证,通过车行中介租赁车辆或自己购车租赁车行的特许权方可执业.上世纪70年代,台湾经济起飞,出租车由小汽车取代了三轮车,开始高速发展.当时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车行朝南坐,不仅收取“运将”的管理费,还要收取数万元新台币(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新台币,1元人民币约合4.7元新台币)的牌照使用费.后来在主管部门干预下牌照租赁费大大降低,或取消或并入了管理费或租赁费.各家车行因为成本不一或提供服务项目不一,管理费高低会差好几倍.司机开出租车6年,无违规违法行为,就有资格申请个人牌照,成为“个人车行”(即个体出租车),无需缴纳管理费.但随着经济发展,市民消费日渐成熟,打车选择品牌,因此许多业者更倾向于企业经营品牌的模式.

台湾经济、出租车司机、经营品牌、管理费、新台币、租赁费、违规违法行为、牌照、主管部门、台湾地区、市民消费、经济发展、驾驶执照、服务项目、小型车、小汽车、特许权、使用费、三轮车、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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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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