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862.2002.03.009
省域中心城市的内涵与选择——以江苏省为例
本文在分析中心城市概念、作用、功能、特征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省域中心城市的内涵.省域中心城市是指城市整体实力具有省域影响力的城市,可分为三级:一级中心是具有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或省际性影响力的城市.二级中心是具有省内地区性综合影响力,某些单项职能超过地区、省域的城市.三级中心是具有跨越综合影响力,某些单项职能超过地区、省域的城市.继之,根据现有中心城市的现实条件和未来发展潜力,作者为省域中心城市提出了具体的前提性标准和目标性标准,以及选择的方法与步骤,并以江苏为例进行了具体选择.本文可为正在开展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提供方法上的借鉴.
中心城市、省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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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1(城市与市政经济)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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