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87/j.cnki.jccee.2021(1).7
网约车司机与平台劳动关系之从属性判定——基于社会加盟车辆模式的实证分析
共享经济带来的新业态使传统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组织方式发生改变,由于缺乏明确法律规定,网约车平台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司机的劳动权益易受侵害.尽管生产要素的组织方式发生改变,但劳动关系本质未发生改变.通过社会加盟车辆模式下的案例分析,不同法院对从属性判定标准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探讨与反思从属性内涵以及当下的判定标准.劳动法律制度架构应当做出相应革新,对提供劳务者适当倾斜保护;丰富判定指标,建立决定性标准和辅助性标准;淡化人格从属性,重视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
网约车、劳动关系、从属性、共享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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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5(中国法律)
2021-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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